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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分愛老公 第8章(1) 作者:千尋
    第三天了,閃閃仍然窩在棉被裡面,哭哭睡睡,海齊想去上課,又不放心她一個人待著,他數著包包裡所剩不多的鈔票,有點擔心。

    「閃閃,你肚子餓不餓?我去買點晚餐回來,好不好?」

    「嗯。」她在被子裡點頭。

    海齊再望向攏起的棉被一眼。要如何讓小孩子變得獨立又能幹?簡單,就是大人變得無能為力、又懶又笨,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因此,閃閃讓海齊在短短三天之內,變成大人。

    「閃閃,你不要亂跑,我很快就回來。」他多餘地叮囑她一句,沒錯,真的很多餘,她除了窩在棉被裡面哭,哪裡都不會去。

    砰,門關起來。房裡靜得只聽得見自己的心跳聲,閃閃拉下棉被,緩緩坐起來。

    她以為自己的恢復力不錯,會一天此一天好起來,但是並沒有,她每想起大叔一次,心就被撕裂一回,還來不及縫補完畢,腦袋又不由自主想起大叔,然後……又撕裂。她痛恨失戀!

    彷彿聞到一股腐臭味,她吸吸鼻子,把手臂湊到鼻子邊,原來是她發霉了,種那麼多天的香菇,是差不多該發霉了。

    她下床、拿衣服進浴室。

    爛,她怎麼把自己搞成這樣?不過是失戀……不對,正確的說法是——只不過是演了一場藍色生死戀,又沒什麼。

    世界就是有那麼多的剛剛好,你愛我、我愛你,然後,噹噹噹噹,我們是親到不得了的親戚。

    搞屁,她擠出一堆牙膏,張開嘴,用力刷牙,洩恨似的。

    要是她狠一點,就直接把他玩下去,反正假裝不知道又不犯法,等到七、八十歲,大叔打不動她了,再來解答謎底。

    「嗨,大叔,告訴你一個很了不起的秘密哦。」

    「什麼秘密啊,我的小雨傘?」

    「呵呵呵,一個你怎麼都想不到的秘密。」

    「快說給大叔聽聽啊,我很好奇呦。」

    「我們是同父異母的兄妹耶。」

    「小雨傘老了,開始說傻話啦,我們怎麼可能是同父異母的親兄妹呢,呵呵呵。」

    於是,宋予閃沒有把謊話帶進棺材,誠實的她可以進天堂,而道德高標的大叔當然也會待在天堂裡,和她一起唱歌樂逍遙。Theend。

    對啊,就是以上這樣,反正她最強的就是說謊咩,假裝不知道大叔是大哥,又不是高難度的事情。

    這樣的話,她繼續愛大叔、大叔繼續愛她,在被惡夢嚇醒的晚上,有大叔寬寬的胸口窩,她可以作著亂七八糟的言情夢,可以花大叔的錢,花得天經地義、理所當然,可以隨時隨地看見他的笑臉,到最後的最後,還可以人前人後,很噁心的喊他老公……

    閃閃又哭了,打開蓮蓬頭,溫熱的水將她濕透。

    她知道,既然把海齊帶出來,就該負起養育責任,不能頹廢太久,可是她的心臟仍然急迫地擠壓著,清清楚楚的痛,提醒著,她愛他,不是隨便說說。

    討厭,為什麼不要在愛上大叔之前,先給他做好身家調查,再評佔他的遺傳基因,適不適合讓她把愛情種在他身上;討厭,為什麼不要在知道他姓蕭之前,就直接把他排除在愛情名單外面?

    她是笨蛋,而且這個笨,讓她笨到很可笑!

    梳洗完,走出熱氣蒸騰的浴室,她才發現窗外下雨了,突然落下的雨浙瀝浙瀝地打在玻璃窗、打在她的心頭。

    如果時間能倒著走,如果能回到那個狼狽的、被房東趕出門的下午,那麼,她就不要讓海齊撿回家,不要愛上很容易被人愛上的大叔。嗯,從頭來過最好了,那麼她就不會心痛、不會難過、不會撕心裂肺得想要跳樓。

    抓起梳子,她下意識地梳著頭髮,一下一下,想起先前大叔幫她梳過,動作很輕柔,當時她得寸進尺說:「大叔,以後可不可以每天幫我梳頭髮?」

    他像突然被什麼卡住似的,放下梳子,臉部僵硬,冷冷說:「不行。」

    那時候,他以為她是十六歲的未成年少女。後來他曾經透露過,那段期間,為了阻止自己喜歡她,必須經常對自己耳提面命,提醒自己,小雨傘尚未長到可以談戀愛的法定年齡。

    好好玩哦,那個時候,他喜歡她、她喜歡他,卻因為卡著一個謊言,誰都不能講出口。為了這個,她真的下過決心,決心不要再說謊。

    現在,他們又卡住了。被血管裡面流的東西卡住,搞得兩個人動彈不得,只能站在原地,傻傻的埋怨命運。

    閃閃搗住臉。她需要出去淋淋雨,讓頭腦清醒!

    然後,放下大叔,繼續以往的堅強獨立,反正,不會有人給宋予閃送雨傘,反正唯一會縱容她的大叔已經……已經不能專屬自己……

    她該給花瓶傳一封恭喜簡訊的,告訴她,小雨傘已經從隊伍裡面除名。

    海齊一手把玩著鑰匙,一手插在口袋,用手指頭撥弄口袋裡面的零錢。

    他出房間時,被櫃檯小姐喊住,請他轉告姊姊,應該先付三天的房錢。

    他這個人被老爸訓練得誠實善良而且正直,於是脫口說:「錢都在我這邊,姊姊身上沒錢。」天知道,他有多痛恨說出姊姊這兩個字。

    然後,櫃檯小姐說:「既然這樣,你就把房錢繳一繳,不必麻煩姊姊再跑一趟。」

    他繳完錢,口袋裡剩下四十五塊。

    這幾天,不管是對他還是對閃閃而言,都難熬。

    他喜歡閃閃,是想要把她娶回家的那種喜歡,可她偏偏是他的姊姊,更生猛的消息是,閃閃喜歡大哥,也是想把自己嫁給大哥的那種喜歡,而姊弟兩個一樣衰,因為上一代很作孽。

    可能是因為他還小,也可能他是男生的關係,他對愛情沒有閃閃那麼嚴重的執著,所以儘管不爽,他還是想通了,反正不管能不能結婚,只要閃閃不把他踢出家門,他就可以一輩子和閃閃在一起,不當情人當姊弟……也是一種勉強可以接受的關係。

    只是,他也很喜歡老爸……呃,不對,是大哥啊。

    大哥對他很好,爸爸不敢救他的時候,都是大哥挺身而出。

    他記得,有一次媽媽丟掉錢時,誣賴他手腳不乾淨,他很早就知道自己是「雜種」,知道自己是「野女人生下的垃圾」,因此錢丟掉肯定是他的罪過。

    他挨打,身上佈滿一道道紅痕,可他沒浪費力氣哭號,因為越哭只會越刺激媽媽,她越生氣、他就越慘,他只能死咬住下唇,直到唇舌間充斥著血腥味。

    他沒怪在樓下客廳看電視的爸爸,因為爸爸比誰都清楚,他不出聲則已,一出聲,未來的幾天,媽媽會讓他們兩個更難過。

    是大哥從學校回來,衝上二樓救他,他忘不了大哥眼中的憤怒,即使他的口吻仍然保持著冷靜平和。他對媽媽說:「如果那件事讓你那麼憤怒,你該懲罰的是肇事者,而不是受害者。」

    那個時候,他三歲、大哥十九歲,他不確定人能不能把三歲的事情記得那麼清楚,但那個眼神,他想,他會記一輩子。

    一考上大學,大哥就帶他搬離開家,媽媽為了懲罰大哥,斷絕所有經濟支援。那個時候,大哥住在葉哥哥家,把他托給葉媽媽帶,和葉哥哥一邊打工賺錢、一邊唸書,兩個人培養出革命情感,這也埋下他們合夥開公司的種子。

    畢業後,大哥一面等待兵單,一面畫設計稿,他沒日沒夜的工作,拚命存錢,因為年紀輕輕的他有一個「兒子」要養。

    之後,大哥當兵、他一樣被寄在葉家,再之後,葉哥哥因為過胖不必當兵,他們合作開了建設公司,小小的公司越做越大,後來有大財團看上他們的能力,投資大把金錢給他們,佔去公司百分之七十的股份。

    接下來的兩年,他們努力從大財團手中買回百分之三十的股份,真真正正成了大老闆。

    表面上,說得容易,但海齊親眼看著大哥和葉哥哥是怎麼勤奮工作的,他非常非常崇拜大哥,在之前,池的目標和大哥一樣,成為知名的建築師,要不是閃閃想當醫生娘,他不會更改人生方向。

    答,第一顆雨水打在臉上,他仰頭,一個不小心,接到更多的雨水。

    下雨了……雨越下越大,路面一下子就鍍上一層墨黑,然後劈哩咱啦的聲音爭先恐後傳進他的耳膜,才三分鐘不到,路上的行人就模糊了身影。

    他站在7—ELEVEN店前,口袋裡有四十五塊錢,買雨傘不夠、買雨衣差不多,當然,他也可以買半條吐司,填滿他和閃閃的肚子,但買完吐司衝回飯店,吐司大概也泡了足夠的水不能吃了。

    四十五塊錢,有和沒有差不多。

    海齊在超商前面來回踱步,雨水讓他焦慮,他擔心種在棉被裡的閃閃,也擔心他們的明天該怎麼辦,他真希望自己能像當年的大哥,一手照顧閃閃的生活,可惜他太小,而閃閃太傷、心……

    他低頭徘徊,不小心撞上一個和自己一樣在超南面前、進退兩難的女生,這場雨,為難了不少人。但……那個女生胸口掛著手機。

    Yes—·有救了。

    他想也不想,把口袋的四十五塊錢通通掏給小女生,就拿了人家的手機,撥出一串號碼。

    當電話接通,海齊聽見老爸……呃,不是,是大哥的聲音剎那,心安了、不怕了·「大哥……」

    「海齊,你和閃閃在一起對不對?」電話那頭的聲音比他更急。蕭書臨早就猜到,只是想要再確定。

    「對。」

    「你們在哪裡?」

    「我們在……」

    他不是故意的,但大哥的聲音就是會讓人流鼻涕,呃,好啦,是流眼淚,他的眼淚鼻涕齊飛,把所有跟離家出走有關的事一一說明,直到掛掉電話,蘇~吸掉最後一道鼻涕為止。

    一個熟悉的女音傳來,「解釋!」

    不會吧……海齊心驚,抬眼,看見昂首挺胸,兩手插在口袋裡面的宋予弄。是她,那個演戲很假的做作女!

    「解釋什麼?」今天的他不夠屌,反而多了幾分心虛。

    「為什麼偷我的手機?」

    「我沒偷,是借,我給了你四十五塊錢。」海齊急著解釋,現在的他可是落難雞,沒有屬的本錢。

    「這個嗎?」弄弄在他面前,搖了搖統一發票。

    唉,他拿錯了。這回,海齊還沒來得及解釋,殺手級的弄弄二話不說,抓住他的衣襟,一聲命令,「走,帶我去見你的家長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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