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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睛 第2章(1) 作者:樓雨晴
    「那個……這位小姐……」

    「我叫曲采嬪。」

    「呃,曲小姐。是這樣的,這間房子我已經承租下來了,所以……」他留了個話尾,後面的點點點不必說全,識相的也知道該怎麼做吧?

    「這是我家。」曲采嬪懶懶瞧他一眼。

    「那是以前。」他強調。「現在我花錢是大爺,於情、於理、於法,我都有完全的使用權。」包括轟一隻長久賴在這裡偷看他青春肉體的女色鬼出去。

    「可是……我在這裡出生、在這裡長大,家人都已經離開了,我也找不到他們,你要是趕我走的話,我能去哪裡……」她愈說愈小聲,看似感傷地低下頭,美人低眉斂眼時,那楚楚韻致看起來還真是無限淒傷。

    對,這樣聽起來,他好像很禽獸,冷血無情又泯滅良知……

    寇君謙頓時羞愧地抬不起頭來。

    「對、對不起,我沒想到這個……」他一時不察,又向她道起歉來。

    「那我可以留下來嗎?」低弱的聲音聽來無限悲情。

    她……該不會是在哭吧?

    他寇大爺天不怕地不怕,就怕女人哭啊!

    「留留留,你想留多久就留多久!」他想也沒想,點頭如搗蒜。

    「那我想睡覺了……」嗓音可憐兮兮的。

    「喔,請請請。地上雜物多,小心慢慢來。」他立刻自動自發掃開床上的雜物,清出一條康莊大道來恭迎美人上床就寢,然後規規矩矩地退到房門外。「有需要的話別客氣,叫我一聲就行了。」

    直到房門關上,曲采嬪都沒有任何進一步的舉動。一秒、兩秒、三秒鐘過去,她緩慢地將臉埋進枕頭裡,悶悶的笑聲終於克制不住地逸出。

    天啊,這個男人好可愛!

    一直都知道他心腸軟,向來吃軟不吃硬,但是她沒想到會軟到這種程度。

    明明看起來威武壯碩,卻有一顆柔軟的豆腐心,一眼看上去,說他會虐狗虐小孩、照三餐打老婆當消遣都沒人懷疑,但事實上,女人小孩稍微軟弱一點他就不行了,平日還會扶老人過馬路,童子軍都沒他做得稱職。

    她一直覺得,這男人的外表和內心反差很大,她已經很久沒遇到這麼好玩的人了。更早以前的日子,她只是一抹飄蕩在這間屋子裡的魂,來去全由不得自己,什麼時侯魂魄散盡也不曉得,她守在這間無人的空屋裡,寂靜著、孤獨著、枯候著,在等待些什麼,她自己也說不上來。

    然後,他搬了進來。

    他是為了一個女人,心思很明顯。愛戀著,卻說不出口,苦無機會表達,她在一旁看著他笨拙的求愛方式,常常暗地裡笑得很樂。

    卻也有一絲絲的感動。

    他愛一個人的方式雖然笨拙,卻很純情,全心全意用最赤誠的一顆心戀慕著那個人……愛情呀……她輕輕歎息。

    如果當時接受了那個人,她也是有機會體驗愛情,感受當中的酸甜滋味吧……

    天底下有沒有像他這麼豬頭的人?

    在沙發上窩了一晚,窩出一身的腰酸背痛及睡眠不足後,寇君謙已經不止一次如此自問。把舒舒服服的床讓給一隻鬼,自己將一百八十幾公分的魁梧身材塞在沙發裡,委屈兮兮過夜.他愈想愈覺得這種事太荒謬。

    尤其隔天早上,看見她在他床上睡得四平八穩,原本還期望一早醒來她就會消失得無影無蹤,結果只證實昨晚的一切再真實不過,並非是他一時睡眠不足產生的幻覺。

    現在怎麼辦?總不可能真的無盡期地收留她吧?他根本不曉得她從哪裡來,未來又該怎麼處理,畢竟,請神容易送神難哪!

    話再說回來,他可是純情男子漢,沒結婚以前怎麼可習隨隨便便跟女人同居?雖然對方根本不是人啦……可是,終究還是個女的呀!以前不曉得也就算了,現在知道了,總不可能還繼續無視她的存在,穿著內褲滿屋子晃。

    於是,第一天、第二天、第三天過去,此人——不,此鬼依舊老神在在,沒有消失、沒有離開,偶爾冒出幾句嫌棄,不間斷地挑剔他的生活習慣,並且每夜穩穩霸佔他的床。他終於決定,事情不能再這麼下去了!

    他私底下偷偷跑去問臨江。「如果不小心撞鬼了,該怎麼處理?」

    「蔡婆婆嗎?」臨江很順口地回他。「你也看到了?」

    咦?原、原來44巷還有另一隻鬼?

    一直知道臨江不是尋常人,但是意外得知這種事,仍是令他張口結舌,說不出話來。「不是?」臨江根據他的表情研判。「還是我家隔壁那個愛哭的鬼魂先生?」

    「……」還不止?!

    「那不然就是……」

    「好,停!」他一點都不想知道更多。

    臨江對他的表情很有意見,一本正經地訓誡。「你不要排擠他們,其實他們人很好的,你只要跟他們相處過,就會知道……」

    他……「們」?!

    寇君謙的表情已經無法更扭曲了。

    「像那個蔡婆婆啊,晚上都會幫忙留意居家安全,上次有小偷來,她都會幫我們趕走,還有我無聊的時候鄰居先生也會跟我聊天,如果用異樣的眼光看他們,他們會很傷心的……」還沒訓完啊?

    臨江這個人平日是很好說話,但是一旦他堅持起來,就會異常執著得讓人頭痛。「而且他們原本就住在這裡了,以前有一些人搬進來以後,就急著請師公作法趕走他們,那樣不是鳩佔鵲巢嗎?他們待得好好的,又沒有妨礙到別人,還要把人家趕出去當流浪鬼,真的是非常不道德……」

    他想,他不必再問下去了。

    摸摸鼻子,寇君謙識相地把那些「不道德」的話吞回去。

    終於講到一個段落,臨江才想起正事。「對了,你剛剛說要處理什麼?」

    「……沒事。」他都說成這樣了,要是再開口問要怎麼處理家裡那隻,連他都覺得自己喪心病狂、毫無廉恥,乞丐趕廟公。

    默默地回到家中,才剛推開門,他就聽到裡頭傳來一陣雞貓子亂叫。

    「啊、啊、啊——救命啊,寇君謙,救我救我——」

    他心臟咚地重重一跳,拔腿飛快衝了進去,幾乎是用踹地踢開大門,但眼前所見,讓他頓時不知該哭還是該笑。

    以為發生什麼天災人禍、惡徒闖進女子香閨,意圖先姦後殺之類的社會案件,結果……他的幻想中止於她站在後陽台的洗衣機前,高舉手臂又叫又跳的畫面中。

    他失笑。「你幹麼?」身上有跳蚤?

    「手手手——我的手快不見了啦!」

    經她這一提,他才發現洗衣機旁暈開些許膚色顏料,而她左手掌膚色正逐漸蒼白淡淺。「哇,怎麼辦怎麼辦啦!你快幫我想辦法——」她毫無建樹地滿屋子亂竄,很鴕鳥地鑽回還擺在房間的那張空白畫紙上逃避現實。

    畫紙上,竟也暈開一片水漬。

    縱是這些年來怪人怪事看得多,寇君謙當下仍不免呆愣了三秒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親眼看到這一段,他根本看不出這張圖有何詭異之處。

    他被她搞得頭昏腦脹,也無暇多想,直覺抽了幾張面紙吸拭畫紙上的水氣,再迅速搬來畫筆、顏料補救。

    畫完最後一筆,他吐出一口氣,回過神才想到——

    救什麼救?寇君謙,你是豬啊!不是正一個頭兩個大,不曉得怎麼處理這個燙手山芋嗎?她自行消失不正好?既解決了麻煩又不必背負道德良知的譴責,幹麼還急急忙忙幫她……

    「呼……」另一道幽幽的吐息聲應和似地跟著響起。

    哇咧——寇君謙差點由椅子上倒栽蔥。

    「你不要突然出聲或出現好不好?會嚇死人的。」他白了一眼由畫中緩緩走出的女孩。曲采嬪看了看雙手。「真的好了耶!」

    寇君謙哼了哼,不小心驕傲了一下。

    也不看看他是誰!寇大師別的本事沒有,說到畫圖還難得倒他嗎?

    「你也夠天兵的了,沒事去碰什麼水?也不看看自己幾兩重。」當鬼都當得比別人還笨。這算是……關心嗎?

    雖然他嘴上沒多說什麼——大概又怕她哭吧——

    但曲采嬪也不是笨蛋,多少也看得出他收留她收留得非常不情願,可是遇到她有狀況,他仍會出手幫她,不管自身再怎麼困擾,還是不希望看她出事。

    他這個人——挺善良的嘛。

    這麼長一段時間以來,飄飄蕩蕩,無所依據,她由最初的惶然恐懼,逐漸麻木無感,她沒有形體,不敢有思想,不知道能去哪裡,沒有人看得見她,也投有人聽得見她說話,她甚至不曉得這樣的日子得過多久——

    然後,他出現了。

    給了她形貌,凝聚她四散的魂魄,讓她有了依附。

    她不曉得他為什麼有這樣的能耐,但是比起更早之前那段無所適從的惶恐日子,真的好太多太多了。

    嚴格來說,他是她的恩人,她應該要心存感激,對他好一點,不過——

    這和糾正他令人皺眉的生活習慣是兩回事。

    「如果你願意自己料理那些堆了半個月的臭衣服的話,我也不想去碰水!」

    又來了。

    寇君謙挖挖耳朵。

    他討厭家裡有女人就是這樣,動不動就碎碎念。

    曲采嬪撩起長裙,舒舒服服窩進沙發裡。

    素色長裙是寇君謙的夢中情人常穿的衣著,看上去真的亂有氣質一把的,可是她自己從來沒穿過,麻煩又絆手絆腳,那天晚上會絆倒,除了他那堆衣服山以外,長裙也是因素之一,不過她已經不能再要求更多了。

    冬日午後,難得陽光露臉,她小小打了個呵欠,沐裕在陽光下昏懶欲眠。

    沒見過這麼奇怪的孤魂野鬼,不怕陽光不怕曬,就怕碰水。

    寇君謙搖搖頭,挽起袖子往陽台走去。

    半昏睡的女孩硬是拒絕周公召喚,撐起眼皮望向陽台。他將剛剛弄了一半的洗衣機門關好,倒入洗衣粉,洗程設定完成,再拎起一桶水開始擦拭屋內,整理堆了滿屋的雜物。雖然不愛人碎碎念,可他還是會乖乖照做,或許有一部分,也是怕她半夜又被什麼東西絆倒吧!

    這男人豪邁的外表下,心思其實頗細膩。

    「還有角落那裡,擦乾淨一點啊!」閒閒沒事的某人,舒舒服服靠臥在沙發上,淨出一張嘴。

    「可以請你閉嘴嗎?」寇君謙已經很不爽了。

    他從來不覺得自己的生活環境有多糟,非常堅持那叫「亂中有序」,他隨興慣了,討厭中規中矩過日子,反正他東西從來沒有找不到過,誰規定所有物品非得規規矩矩擺在同一個地方、衣服非得天天洗?反正衣服夠穿,為什麼不能兩個禮拜洗一次?

    可是女人這種生物就很奇怪,見一次念一次,當初就是因為受不了老媽三天一小念五天一大念,他才會搬出來獨居。

    結果——遇到一個更愛念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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