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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霉宅妻 第3章(2) 作者:綠風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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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二天一早,冉遠之走出房間,食物的香氣鑽進他的鼻息間,他下意識地走到餐桌前,看到桌上有培根、烘蛋,還有透著淡淡米香的清粥,還有幾碟小菜,看起來好像挺可口的。

    「早安。」林雍晴釋出善意,笑瞇瞇的站在餐桌前,「早餐準備好了。」

    「我有說要吃早餐嗎?」冷冷的瞟她一眼,他還在記恨,記恨她作為破壞他跟女伴的好事!

    「每個人都要吃早餐的,我老爸有說,不吃早餐的人,一天工作沒力氣。」

    「但我從昨天晚上被某個人氣到飽到現在,怎麼吃得下?」他斜睨她。

    她當然知道這位某人指的就是她,有點氣弱的摸摸鼻子,「……不然,我幫你打包,你帶到公司去,餓了隨時可以吃,也不會浪費食物。」她好心建議。

    「不用,我是去上班,不是去吃早餐。」說完,他一屁股坐在位子上,見她遲遲沒有反應,不爽的揚起眸,「不是要我吃早餐嗎?沒有筷子是要我光用聞的嗎?」他還沒死,沒辦法光聞供品就會飽。「喔,馬上來。」她趕緊盛了一碗粥放到他面前,接著快速遞上筷子,恭恭敬敬的把他當大爺般伺候。

    端著臭臉,冉遠之慢條斯理的吃起來,眼角餘光瞄向她身上那套變形又褪色的運動服,「現在應該算是你的上班時間吧?」

    「當然。」點頭如搗蒜。

    「你沒有別件衣服嗎?」他對她身上的運動服非常有意見。這是他家,不是她家,她既然是他的家務助理,就應該要有家務助理的模樣,不應該穿著邋遢的運動服滿屋子跑,有礙視野。

    「當然有。」上台北的時候,她一動帶了五套衣服,三套運動服,一件洋裝,還有一套平常外出穿的,不過昨天發生火災時,她來不及搶救晾在陽台的衣服,以至於現在只剩下一套泡在水裡待洗的髒運動服,一件當初從媽媽衣櫃裡翻出來的寶貝洋裝,跟現在身上這一套。

    「去換。」

    「是,遵命。」讓僱主滿意,是身為家務助理的責任,這點職業道德她有。

    咚咚咚,她跑進客房,換上唯一的洋裝,再咚咚咚的出現。

    正悠哉吃著早餐的冉遠之一看到換裝完畢的她,被嚇得嗆到,一陣狂咳。

    現在是怎樣?她以為她在演六十年代的台灣鄉土劇嗎?這種應該被擺在博物館裡的衣服,她居然還在穿!這位歐巴桑會不會太驚世駭俗了點?

    「這件衣服是在哪買的,很——別緻。」嘴角微微抽搐。他原本想說稀罕,稀有兼罕見。

    「這是我媽年輕時候的,當時可是風靡了全村的男生,我爸特地留給我當嫁妝,不過……」林雍晴剛開始還說的眉飛色舞,隨即臉色變得黯淡惆悵。

    「不過什麼?」他注意到她的沉默,「講話不要只講一半,不要把我當蛔蟲。」

    她聳聳肩,強打起精神回應,「沒什麼,就只是分手了而已。」

    「那個交往十多年的青梅竹馬戀人?」

    「嗯。」原來他還記得。

    如果他的女朋友敢穿這件洋裝出來,他也會跟她分手。冉遠之原想這麼對她說,可一開口,卻變成——

    「你看,長情有什麼用?白白浪費十多年的青春,還不如多認識幾個男人,分散投資,降低風險。女人要學著聰明一點,知道嗎?下一個男人會更好。」

    話落,他怔了怔。等等,明明昨天才剛被她破壞了好事,他怎麼還安慰她?

    「你也覺得下一個女人會更好,所以才換個不停嗎?」

    居然敢拿他說的話來堵他。「我跟你不一樣,少拿我跟你相提並論。反正多幾次就會習慣了,習慣成自然,分手就是這樣。」

    「有些事情永遠都不會習慣,難不成你很習慣被背叛?」

    「怎麼,他劈腿了?」他瞟她一眼。

    「我也不知道算不算,他說他有喜歡的人,那個女孩是他公司總裁的寶貝女兒,學歷好、家世優、人又漂亮,娶了她——」

    「可以少奮鬥三十年。」這種事情不勝枚舉,她不是第一個了。冉遠之直接幫她把話說完。

    「咦,你怎麼知道?」

    這種用腳趾想都知道事情,需要這麼驚奇嗎?他沒好氣的睨她一眼.

    「你不要跟我說你還純情天真的默默祝福他。」

    默默祝福?她曾經想過,畢竟是從小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,既然他有更好的對象,散感情不散交情,她會努力說服自己成熟點,但是想到李家豪那麼無情的奚落她,她發現她做不到,她不想故作大方欺騙自己,然後害自己內傷。

    沒錯,她就是小心眼又小家子氣的人!

    「冉冉,要是你,你會嗎?」她率直的問。

    「白癡才會!有那種閒工夫,還不如早點找到比對方更好的新伴侶。」他忽地一頓,「誰准你喊我冉冉的?」既愚蠢又噁心巴拉。

    「你願意在我最倒霉的時候深處援手,你就是我的朋友,既然是朋友,就不該冉先生冉先生的喊,所以,我覺得叫你冉冉比較適合。」她講的很認真。

    「對我來說,朋友只有兩種,男的是兄弟,女的是床伴,這樣……你還想跟我當朋友嗎?」

    床、床伴?當然不想!差點忘了他很花心,林雍晴面露為難,很想喊他冉冉。

    「如果不想被我掃地出門,你最好給我收回那個表情。」他威脅。

    一聽,她馬上勉強擠出一抹虛偽的笑。

    他真的會被這個女人打敗!

    他露出受不了的表情,接著吃光碗裡的食物,準備出門上班。「對了,冉冉,你今天晚上想吃什麼?」

    又是冉冉!冉遠之停下正要開門的動作,快速轉過頭,將目光化為刀刃,筆直射向她。

    見他遲遲沒有回答,林雍晴以為他是不好意思點菜,連忙拍胸說,「放心,我很會做菜,這是我的興趣也是我的專長,只要你說的出來,我都能做。」

    是她自己說的喔,到時候做不出來,他正好名正言順開除她,看她還能用什麼理由賴著不走、

    黑眸突地閃過一抹陰險的光芒,冉遠之很有使壞的快感,「我想要吃佛跳牆、松鼠黃魚、油豆腐鑲肉、荷香子排……」

    「等等!」

    「幹麼,不會做嗎?」他挑釁的睨她。

    「你點的都是肉類,要吃點青菜比較好吧?」她誠懇建議。

    「小菜交給你決定,剛剛說的那些菜至少要來個三道,只要少一道……」他沒把話說完,而是伸出手往脖子一下。

    其實他點的那幾道菜說難不難,就是手續繁雜又費時了點,他就是存心想看她手忙腳亂,好教她嘗嘗跟他昨晚一樣的挫敗感覺。

    原以為會看見她垮下臉,誰知她笑瞇瞇的一口答應。「沒問題!再見,路上小、心。」

    笑吧笑吧,他怕她晚上就笑不出來嘍!

    當晚,冉遠之抱著看好戲的心情回家,沒想到餐桌上居然真的擺著一盅佛跳牆、一尾金黃酥脆的松鼠黃魚,和一盤荷香子排跟三大盤炒青菜。

    呼呼,六菜一湯,豐盛的不得了呢!

    「你真的煮了?」他很是驚詫。

    「你不是想吃嗎?」林雍晴一臉無辜的望著他。

    不管,先試試味道,如果太難吃,她還是要滾蛋。

    他先盛了一碗佛跳牆,嘗了幾口,便沉默了……

    「怎麼了,不好吃嗎?」不可能呀,她的手藝可是得自老爸真傳。

    靠,好吃的要命!味道濃郁,口感絕佳,芋頭鬆軟、蹄筋軟Q、排骨嫩而不油膩、筍片爽口又開胃。

    趕緊又再嘗了一口松鼠黃魚——外皮炸的酥脆,魚肉鮮美,嫩不溜丟!

    「你該不會是找槍手吧?」他瞇起眼睛問。

    「槍手?做菜為什麼要開槍?」

    哪裡來的天才,居然連槍手都不知道!「我是問,你這些菜該不會是找人代做的吧?」

    林雍晴歪頭瞅著他,「我沒跟你說過嗎?我爸爸是『上港尚出名,下港有名聲』的總鋪師林石頭啊,別說是佛跳牆、松鼠黃魚,辦一桌滿漢全席我都沒問題。」她講的就像呼吸一樣簡單。

    原來她老爸是總鋪師,難怪她敢收戰帖。這個狡猾的臭丫頭,居然扮豬吃老虎,而他還被她唬弄了!沒能如願整到她,冉遠之有些氣悶。

    不過,她燒的菜真是好吃的沒話說,色香味俱全,完全不輸飯店大廚,光是衝著她精湛的好廚藝,他倒是願意勉為其難的繼續收留她。

    所以現在的結論就是——留校察看!

    「站著幹什麼,快點坐下來吃飯。我先說,我可沒等人吃飯的習慣,喏,椅子。」冉遠之用腳勾開餐桌旁的椅子,示意她入座。

    沒辦法,人也才兩隻手,一隻手得捧碗,一隻手得拿筷子,吃飯都來不及了,沒時間表現紳士風度,反正她是自己人,不需要搞社交禮儀那一套啦!

    林雍晴盛了一小碗飯,坐到他旁邊,跟他一起吃晚餐,不知怎的,看著他大口大口吃著自己做的菜,連上流露如此滿足的模樣,她覺得好驕傲、好有成就感!

    一直以來,她心中始終有幅美麗的畫面存在——畫面裡的男女是父親,男人每天外出工作,女人則全心全意守護這個家,等到晚上男人下班回來,女人做一桌子好菜犒賞男人一天的辛勞,父親邊吃飯邊分享當天的點點滴滴。

    看著冉遠之,她不由得又想起了那個畫面,心,忍不住撲通撲通的跳了起來……

    「為什麼光吃白飯?又不是沒菜,你以為你是鄉土劇的童養媳嗎?」冉遠之皺眉睨她,夾了一大塊松鼠黃魚到她碗裡,命令道,「快點給我吃。」

    她先是一愣,而後明白他命令口吻下的體貼,靦腆的笑了。「……謝謝。」

    好久沒有這種感覺了,像是被一股濃烈的溫暖緊緊包圍,不甘示弱,她也學他大口大口的賣力吃飯。

    他看了她一眼,滿意的笑了,她的小嘴一張一合的吃著飯菜,他突然覺得很真實、很可愛,忍不住想要餵食,讓那張小嘴不斷的咀嚼蠕動。

    想著想著,手倒是自有意識的又夾了一些菜到她碗裡。

    「我自己來就好,你快吃。」她嬌憨的敦促他。

    「嗯。」冉遠之扒了一大口飯,開心到想要放聲大笑。

    絕大部分時間,他都是一個人吃飯,諷刺的是,哪怕偶爾帶著女伴出去約會,他還是一個人吃飯,因為十個女人九個怕胖、要減肥,剩下的那一個吃素。

    他一直以為自己已經很習慣一個人的晚餐,可現在林雍晴就坐在他身邊,跟他一起分享餐桌上的六菜一湯,他突然覺得這樣的感覺很棒,彷彿白飯吃起來都特別甘甜。

    難道,這就是所謂陪伴的感覺?只是他還缺伴嗎?

    他是眾人眼中的貴公子,多金瀟灑、女人也多,每天過得多姿多采,最不缺的就是人陪,截至目前為止,他的空窗期不會超過兩天,這樣的他,會在乎起陪伴的感覺?要是說出去應該沒人會相信吧!

    那他心裡那股莫名的感動是怎麼回事?他該不會是病了吧,他想不透,真的想不透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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