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情小築 >> 古代,大陸 >> 青梅竹馬,患得患失 >> 芳卿無雙作者:金吉 | 收藏本站
芳卿無雙 page 20 作者:金吉
    「根本沒有這回事!」他抓住她肩頭,「誰敢這麼說?我割了他舌頭!」一旦事關明冬青名節與安危,他便無法再假裝自己不在乎她。

    他為了護她的名節費了多少苦心?雖然要她假扮他的男寵,讓他們之間變得更加複雜,元胤昀承認自己不該一時昏頭想出這種大膽而危險的計畫。

    真是一時昏頭嗎?他心裡另一個聲音突然這麼問自己。

    也許他根本只是找借口縱容自己想和她親近的慾望罷了!

    「我不管別人怎麼說,我只想和我喜歡的人在一起,我只想要你一個!」

    這句表白猛烈地衝擊著他的心房,讓他幾乎無法自持,無法再一過自己冷靜以對,「青兒……」他困難地開口,卻驚覺小丫頭已經難堪地掉下眼淚。

    元朧昀所有的抗拒與堅持,立刻跟著那一滴滴的淚水融化。

    她一個女孩兒家,要費多大的勇氣才能把這些話說出口?和她比起來,自己簡直像窩囊廢一樣!

    元胤昀伸手攬她入懷,一接觸到她柔軟的身子,她的氣息終於近在咫尺,他才明白他早已渴望她許久,久到像守候了一千年,如果不是命運太殘酷,她值得匹配更優秀的男子,而不是一個毀容的他。

    終究,他只能歎息,繼續自困於這世人看來可笑至極的枷鎖之中,只是這一回,他逼自己說出真心話。

    「青兒,我答應你,無論你的人,你的心終究屬於誰,這一生一世,我將只守著你。」不想讓醜陋的自己佔有美好的她,但他願意,也心甘情願一生只愛她一個,所有的一切也只給她一個。

    明冬青將臉埋在他胸口,溫熱的淚浸濕了他胸前的衣襟。

    原來,只是被動地愛著,無法讓心愛的人接受自己的愛情,會這麼難受。

    但眼前她只能耐心和他耗著,但願終能守得雲開見月明。

    第7章(1)

    在麒麟城,人人都知道元府有個小公子,卻極少有人能打探到他的來歷,只知他是元家的親戚。

    然而以元家首富的地位,想和這位小公子結識者自然不在少數,尤其大凡那些含金湯匙出生的紈褲子弟,哪一個年少時不愛結交一群狐群狗黨到處吃喝玩樂?

    只不過一來元胤昀對明冬青管得嚴也守得嚴,二來明冬青跟那些酷愛上館子和青樓的紈褲子弟也很難有所交集。

    在自家的地盤上,元胤昀極少束縛明冬青,允許她可以不讓下人跟著到走走逛逛,畢竟城裡哪一條街上沒有元家的鋪子?

    除非和元胤昀出門,明冬青不愛上館子,她平日最愛的反倒是在天濛濛地亮時——那些被慣壞了的公子哥兒們應該都還在被窩裡頭夢周公時,明冬青通常已經梳洗完畢——開開心心地踏出元府,逛逛大清早的市集,大半這時候只有那些販夫走卒在街上活動。

    若有人說這時候的市集有什麼好逛,明冬青絕對第一個跳出來反駁。有些平凡中的美味,還真的非得趕個大清早才遇得到,周大娘的手藝雖好,但在元府,一頓飯的排場還是十足的奢侈華麗。

    明冬青經常光顧的小攤子,包括城東那家清粥小菜,天沒亮就坐滿了清早趕集或下田的小老百姓,她通常點兩樣小菜,有時是豆腐乳或油條蘸醬油,有時來一盤老闆娘讓人讚不絕口的醃菜心或炒蘿蔔乾,越是簡單滋味卻越教人感動,酥脆的油條沾上少許醬油,再喝上一口清爽且熱呼呼的白粥,一股讓人舒坦不已的暖流立刻打從心肺蔓延向四肢百骸。

    若再配上醃菜心,用胡麻油、烏醋、香菜、辣椒和醬油醃得通透,又酸又脆的,配粥配飯都好,下酒也極受歡迎,如果不是想留著肚子吃其他的,明冬青還真想吃上十幾碗。

    再來是隔壁的豆腐腦,元胤昀愛吃鹹的什錦豆腐腦,灑了蝦米和蔥花,光看都讓人嘴讒,她則偏愛加了薑汁的甜豆腐腦,有時前一天夜裡想著那味道,肚子就餓了。

    還有街口的張記包子饅頭,大清早出籠,那樸實香甜的氣味就教人招架不住,明明吃飽了也覺飢腸轆轆。

    林林總總,明冬青還真想不出不在大清早出來走走逛逛的理由,何況這時候萬戶塵煙還悄悄地睡著,所有的吵鬧都有一種樸實清爽的氣味。

    吃完清粥小菜,她隨意走走逛逛,決定肚子還有點兒空,再來碗豆腐腦正好,這時街角一陣吵鬧,一群人像追著什麼住這兒跑來了,一路上還鬧得兩旁開舖的、沒開舖的小販雞飛狗跳。

    「豬跑啦!」

    「快抓住它!」

    「這裡還有一隻!」

    明冬青還搞不清楚狀況,就覺得眼角有什麼龐然大物跑了過去。

    這時無論是小販或客人,手腳不利索點的可就倒霉了,而誓死護著豆腐腦的明冬青,貼著一戶人家的牆站著,就這麼看著幾頭豬把清早的市場搞得人仰馬翻,覺得有些好笑。

    這一個上午,大夥兒忙著逮豬,或忙著把攤子恢復原狀,雖然是飛來橫禍也得認了。

    明冬青吃完豆腐腦,街上一片狼籍,她決定走小路回去。她不怕躲在暗處的地痞無賴敢找碴,胸前的白虎玉珮在這座麒麟城裡,可能比皇帝令牌更好用——當然吃飯還是要付錢的。

    小巷無人,旁邊的人家或出門或沒醒,安安靜靜,倒是讓她撞見了個小傢伙。

    她瞥見一條卷溜卷溜的小豬尾巴和圓滾滾、胖嘟嘟的豬屁股,靈巧地消失在一戶人家擺在外頭廢棄不用的竹糞子裡。

    「哈!」明冬青玩心大起,放輕腳步,準備來個「甕中捉豬」!

    小豬仔顯然是聽見人聲才躲起來,明冬青蹲下身,果然看到一雙無辜的小眼睛,楚楚可憐地與她對望。

    「五花肉!」五花肉最好吃了!

    小豬仔只能無助又驚恐地,看著嘴角幾乎要淌出口水來的明冬青朝它伸出了魔爪……

    這就是明冬青與小豬仔相遇的經過。

    「所以呢?」元家大廳,元胤昀抱著胸,他覺得太陽穴叉開始隱隱生疼。

    「拜託你!」一人一豬——明冬青捧著小豬仔,又端出討糖吃的絕活。

    「要吃豬肉,用不著養一頭豬。」

    「我沒有要吃它。」相逢就是有緣,既然有緣,怎麼能吃呢?

    元胤昀忍住翻白眼的衝動,「你想養寵物,有狗,有貓,或者鳥也行。」誰會養一頭豬?還是頭肉豬!

    「可是我就是找到它啊!」她沒找著狗,沒找著貓,沒找著鳥,就是找到一頭小豬仔!

    「你可以把它還回去。」

    明冬青雙眉下垂,嘟起小嘴,兩眼更是水汪汪地看著元胤昀,「還回去它會有生命危險!你忍心嗎?」

    元胤昀在心軟與不爽間掙扎。他的府裡為什麼要養頭豬?這太可笑了!

    「求求你!」這會見連小豬仔也發出哀鳴。

    「它很臭。」

    「我馬上把它洗乾淨!」明冬青不等元胤昀回答,蹦蹦跳跳地衝出大廳,給小豬仔洗澡去了。

    他能反悔嗎?看來是沒辦法了。他這個一家之主,只要一碰上這丫頭就沒轍,還真是越來越威嚴掃地了。

    明冬青還真的把小豬仔洗得乾乾淨淨,沒洗過澡的小豬仔怕得不得了,和明冬青玩起了官兵捉強盜,結果一干婢女、小廝都給抓去攪和,弄得大夥兒人仰馬翻。

    為了讓大家一眼就明白此豬地位非同小可,她還在洗乾淨的小豬仔頭上用紅鍛帶綁上一朵綵球,紅艷艷的綵球幾乎比小豬仔的腦袋還大。

    「它叫啥名字?」元胤昀瞧她樂的,都懶得潑她冷水了,只是話問出口他又後悔了,總覺自己跟這丫頭一樣犯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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