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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密 遺落之章〈男人的秘密〉(2) 作者:樓雨晴
    上回聽她同事說,最近有什麼專搶夜歸婦女的惡賊,我不敢掉以輕心,每晚準時在店門外等她下班,悄悄保護她回家。

    賣場位於主幹道上,街燈明亮,但是一彎進巷子就不一樣了,小巷是我們回家唯一的一條路,這裡沒路口監視器,而巷子裡唯一的一盞路燈從我搬來到現在沒見它亮過,瞧,這種情況我不悄悄尾隨護花行嗎?

    萬一她受到什麼傷害,我一定會恨死自己。

    而,今晚好死不死,還真讓我逮到了。

    混賬,眼睛沒擦亮!下碼頭也不打聽打聽董允樂是誰罩的,她是你能碰的嗎?啊?!

    原本打算悄悄將這傢伙拖到遠處痛扁一頓,誰知道她會突然回頭攻擊——電得我頭昏腦脹。

    拜託,董小樂,你看清楚再下手好不好?我那麼正氣凜然,和那個猥瑣的傢伙是有一樣嗎?這樣你也會搞混?!

    後腦勺直接撞擊地面,痛得完全無法作出任何反應,然後,耳邊聽見她的驚呼聲——

    「楊先生?!」

    對啦,就是我啦,知道電錯人了吧?拜託把手上那一根拿離我遠一點,再來兩下會出人命的——

    「嗯……我、我沒……」沒要對你怎樣,千萬不要誤會我,我不想在你心中的形象整個黑掉啊!

    等我稍稍意識到目前的情勢,人已經枕在她腿上了。

    「沒關係,你慢慢來,我不慌,我們有的是時間——」

    既然她都這樣說了,那我還客氣什麼?

    董小樂的大腿耶!那是多夢寐以求的好機會,就算有那麼一丁點卑劣,也要暫時蒙住良知,假裝爬不起來。

    她的腿好軟、好舒服,還有小手在我發間穿橙的感覺——雖然她是在摸那顆撞出來的腫包。

    我現在好感激電擊棒,它真是全世界最了不起的發明,沒得諾貝爾發明獎真是太沒天理了!

    其實我很想裝得更虛弱一點,說不定還能拗到她留下來照顧我,可是看到她一臉愧疚不安的樣子……唉,還是算了,她那麼善良,心裡一定會不好受,我不想看她難過,尤其是因為我。

    隔天起床,頭暈暈的,整個世界在眼前旋轉,只得認命爬起來看醫生。

    醫生說有輕微的腦震盪,聽起來不是太嚴重,吃吃藥,休息幾天就好了吧,所以還是別讓她知道了,她那張清秀的小臉只適合掛上笑容,其餘的,都不該在她臉上停留。

    回家時順便繞去大賣場看看好了,這一期的DM好像有進一款新口味的貓食,給丫頭換換口味。

    下了公交車以後,繞近路走小巷子,遠遠就聽到大賣場的卸貨區方向傳來嬉笑聲,看來她和這些人在一起很快樂呢,以後如果真的順利追到她的話,還是不要搬家吧,讓她繼續在這裡工作,她一定會很——咦?

    「請你當我的男朋友好嗎?」

    是她說錯還是我聽錯?想像歸想像,但產生這樣的幻聽也太離譜了,醫生剛剛只說會頭暈想吐,沒說會出現幻覺呀!

    我傻住了,呆呆看著她,她也狠狠看回來。

    她還在,沒有消失,所以不是幻覺,她剛剛——真的說了那句話。

    我楊伯韓畢竟不是被嚇大的,呆滯三秒就已經很可恥了,不可能一直處在狀況外。

    是在玩「街頭大爆笑」那一類的遊戲嗎?電視節目有玩過,做些匪夷所思的言行來整路人,觀察他們的搞笑反應,剛才遠遠就聽到他們的鼓噪聲了,原來被趕鴨子上架的人是她。

    「好。」我沒有猶豫,很認真地回應她。明知道是假的,還是不想說出違背自己心意的話。

    我不在乎下一秒會有多少人捧腹大笑,只要問的人是她,我永遠只有這個答案。

    她看起來被我嚇到了,張大眼睛呆呆的樣子好傻氣、好可愛,好想伸手給她捏捏抱抱……但是不行,她一定會一掌巴過來。

    我非常克制地只碰了碰她的肩,提醒她休息時間快結束了。

    她真的太嫩了,怎麼會整人整到反被嚇到呢?真是個單純沒心眼的傻丫頭。

    她一直沒有說出口。

    這是一個玩笑,她知道,我也知道。

    明明心知肚明,卻不說破,配合著演戲。我知道自己很卑劣,這樣的行為已經幾近於拐騙了,每次看她想說說不出口,內心備受煎熬的樣子,就覺得對她好愧疚。

    但我還是不想說破,更在她想說時耍些小技巧讓她說不了,這樣算計一個單純善良的女孩子,應該是我這輩子做過最大的虧心事了。

    這簡直是天上憑空掉下來的好機會,我可以待在她的身邊,光明正大寵她疼她保護她了,再怎麼良心不安我都不想錯失。

    樂樂,我會對你很好很好的,我保證,再給我多一點點時間證明,好不好?

    楊伯韓,你是豬頭!

    生平頭一回,覺得自己智商根本是負數!

    剛剛從樂樂家回來,聽見她和閨中好友的談話,內心衝擊太大了,到現在還無法接受現實。

    樂樂根本不喜歡肌肉型的男人,更正確地說,她簡直就是厭惡!

    怎麼會?她不是說她喜歡穩重可靠的男人嗎?

    怎麼不會?另一道聲音反駁回來。

    她成長過程中,不就有過一般家庭暴力的紀錄?這必然在她心理上造成陰影,會因此害怕男人的力量並不足為奇。

    我居然現在才想到這一點。

    男人先天的體格強過女人,若存心以先天優勢欺凌,她們根本抵擋不了。雖然很不想承認,但世界上這樣的敗類還真的不少,我能說什麼?怪那些老鼠屎拖累了全天下的男人嗎?

    穩重可靠不等於肌肉猛男。

    喜歡麥當勞的六塊雞不等於也喜歡我的六塊肌。

    她本來就不是肉慾派的人,身高不必超過一百八也能替她遮風擋雨,體格不必強壯有力也有能耐撐起一個家,她要的是性格上的穩重可靠,不是體格上的。

    而我還一天到晚在她面前脫衣秀肌肉,早知道想看的人不是她,是她的朋友,我絕對會把自己包得緊緊的。

    還怕熱咧!堂堂男子漢,流血都當新陳代謝了,流點汗怕什麼!

    我想勾引的人是她,又不是她朋友,誰稀罕別的女人對我的身體流口水!

    可是她討厭我的身體……我現在好羨慕麥當勞的六塊雞,起碼六塊雞還可以讓她吃掉,我的六塊肌只能得到她的嫌棄!

    好沮喪!看著鏡子裡的身體,愈看愈刺眼。嘖,該怎麼把這些硬邦邦的傢伙弄掉呢?

    隔天和她去逛街,她把冰淇淋湊過來,以前她食物吃不完我會幫她吃,不過現在心情很沮喪,故意回她——

    「男人刀口舔血,怎麼可以舔冰淇淋!」我就是那種她最討厭的粗獷男,不是她期望中斯文又有書卷氣的白馬王子,真抱歉讓她失望了!

    對,我在鬧脾氣,不要幫她吃了,哼。

    可是看她失望的表情,還是窩囊地伸手幫她擦掉嘴巴上的冰淇淋——

    唉,說穿了根本也捨不得和她鬧彆扭,這又不是她的錯,心情會覺得難過,只是發現自己一頭熱忙了半天,一心想給她最好的,卻發現搞錯方向,無法討好她的失落感吧!

    「不能舔冰淇淋,舔女朋友總可以吧!」

    還沒能及時解讀這句話,她居然撲上來,撞疼了我的門牙就跑。

    這、這是接吻嗎?她肯吻我?!可她不是說,不喜歡我這型的?!我心理調適都還沒做完耶,她這又是哪招?

    不管了!是她自己送上門的,我已經夠克制自己了!

    雖然把她抓回來「禽獸」了一下,可是我沒有抓很大力,如果她不喜歡的話,絕對掙脫得開,她已經夠討厭男人的蠻力了,我不想在她已經很慘的人生裡又多留下一筆糟糕的記憶。

    可是她沒有,小舌尖很害羞地回舔了我一下,所以是——喜歡吧?

    女朋友。

    她剛剛是這麼說的,她承認她是我的女朋友了。

    她讓我吻了好久,還自己把手塞進我掌心裡給我牽……好吧,董小樂,我原諒你了。

    既然她都釋出這麼大的誠意了,我好像也應該有點回饋才是。某一天,丁芷靜又來找她,她們女人要講閨房悄悄話,把我趕回來,於是我便順手揪了那個奶油書生過來「聯絡感情」。

    嘖,不是我要腹誹人家,那個肩不能挑手不能提、只會走伸展台耍騷包、一天到晚說他有偶像包袱、以為全世界女人都該對著他尖叫的做作男到底有什麼好?樂樂居然會喜歡這種型的!

    ……糟糕,阿楚,我好像把你一起罵進去了,我們家楊季楚也是這一款氣質型翩翩貴公子……不行,在搞定樂樂以前,絕對不能讓他們見到面。

    還有,順便也警告一下眼前這只公孔雀,你認分一點追你的丁芷靜就好,千萬別想打樂樂主意,否則在你劈腿前我先劈了你!

    然後呢……咳咳,我只是順便而已!順便聊了一下他平常保養的方法……幹麼嘴巴張那麼大?如果可以我也很不想找他!問阿楚他就說膚質是天生的,沒有刻意做什麼……唬爛我的吧!這自戀狂怎麼隨隨便便就列一長串列表的每日工程,和阿楚說的完全是兩回事。

    如果每天都要按部就班進行完以上步驟,沒有四個小時出不了門吧?

    我看得頭很昏,可是偏偏樂樂就喜歡啊,唉……

    最崩潰的還不在這裡,而是生平頭一遭,嘗試我的敷臉初體驗,居然被樂樂撞個正著……靠!這下我要怎麼做人?!

    她受到的驚嚇似乎比我更大。「你、你在敷面膜?!」

    一副就是撞邪的樣子。

    如果是以前的我,也會覺得你撞邪了,我怎麼可能做出這種丟臉丟到極點的事,但……唉,我已經不想去數自己最近的歎氣次數了。

    直到好久好久以後,她弄清楚我那天「中邪」的原因,笑著告訴我——

    我愛的,是「楊伯韓」,而不是屬於楊伯韓的外在形貌。

    是,我曾經很防備,太強悍的男人會讓我有壓迫感,希望我的另一半溫和些。但那個人是你啊,我相信你。

    一直以來,這雙強壯的臂膀,不曾用來傷害,而是擁抱;爆發性的力量,更不是為了毀滅,而是摧毀來自於外界的威脅,為我守護一片不被侵執的寧靜家園,我為什麼要害怕、嫌棄它呢?

    我不需要改變自己,她說,我就是我,是這樣的本質讓她傾心,我不需要再花那種心思讓她多喜歡一點,因為她已經喜歡很多很多了,比我想像的還要多。

    我沒有想到,我們之間最後會演變成今天這樣的局面,或許從翻開第一頁關於她的生活調查報告時——不,或許更早,從父親判下那樁案子時,就已經注定了,我曾經掙扎過、遲疑過,甚至假裝那樣的心動不存在,但最終還是控制不了自己的心,走向她。

    我從來都不敢奢望,自己能夠得到她那麼真摯的愛情,而且,全心全意。

    罪惡感不是沒有,但是我告訴自己,會用一生的愛填補那道最原始的欺騙,這樣,是否情有可原?

    至少,我的欺瞞換來了兩個人一輩子的幸福,對吧?

    很多事情,就這樣了吧!

    我選擇了一輩子都不對樂樂說出這個心底的秘密。

    我相信,即便她知道我的父親就是當年誤判她父親罪名的法官,她也不會因此遷怒於我。

    她自己就是因為父親的污名而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,今天無論她父親是否有罪,她是一個獨立的個體,那些事情與她無關,不該被貼上連帶標籤。

    同樣的,無論我父親犯過什麼錯,間接害她吃了那些苦,也都與我無關,沒有父債子償這種事。

    她曾經被錯待,就絕對不會這樣對待我,所以無論我說不說,都不會改變我們是夫妻、要一起牽手走過未來歲月的事實。

    這是我對她最基本的瞭解。

    既然如自己所言地這麼有信心,為何不說?

    我後來換了個角度思考——為什麼要說?

    我挖空了腦漿,除了「坦然」之外,找不到任何一個要說的理由。

    這是多愉快的過去嗎?不是。

    說了,能改變什麼嗎?不能。

    說出口,對她會有任何意義或者幫助嗎?不會。

    既然說與不說,都不會改變現有的生活,那為什麼要說出一個不愉快的過去徒惹她難受?

    已成既定事實的事,苦苦拘泥並不會更快樂。

    這麼說,並不是想規避責任,只是執著在同一個點上,並不能改變什麼,不愉快的過去,犧犧回首只會拖惺了往前行的腳步,錯過沿途的美麗風量。

    這是樂樂教會我的,所以她會往前看,我也是。

    我決定一輩子都不對她提起這件事,但是我也不會刻意掩埋它存在的痕跡,如果上天認為我的做法是錯的,她自會發現。

    若不,就讓它成為我一輩子的秘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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